我院三号住院楼室内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,项目资金为单位自筹,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宝鸡市凤翔区医院三号住院楼室内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安装
二、采购人名称:宝鸡市凤翔区医院
地 址:宝鸡市凤翔区医院门诊楼六楼院办公室
联系人:卢先生
电 话:0917—7212734
三、最高限价:人民币99000元,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。
四、采购范围
包含科室简介牌、专家简介牌、楼层索引牌、电梯轿厢楼层索引牌、科室门牌等全套室内标识标牌的深化设计、制作、供货、运输、安装、调试、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全部交钥匙工程内容。包含所有辅材、配件、安装耗材、搬运、垃圾清运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。
五、数量、大小及材质要求
1. 科室简介、专家简介各25套,材质为2.5mm铝板烤漆,规格160cm×100cm;
2. 楼层索引144套,规格60cm×140cm,材质为透明贴;
3. 电梯内索引9套,规格160cm×60cm,材质为透明贴;
4. 科室名称牌24套,材质为2.5mm铝板烤漆,规格200cm×25cm。
补充要求:投标人也可提供其它材质的设计制作方案;所有产品色彩均匀,烤漆无流挂、划痕、气泡;透明贴画面印刷清晰,色彩还原准确,具备防紫外线、防褪色、防起泡性能;安装牢固可靠,满足医院公共场所安全使用要求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材质样品说明或样品小样。
六、项目工期
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、供货、安装、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,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
七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1.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主体;
2.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、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 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、专业技术能力;
4.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 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、失信记录;
6. 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。
7. 本项目特定资格:
1.投标人近三年(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)具有至少1个同类医院室内标识标牌项目业绩,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(合同首页、标的内容页、签字盖章页);
2.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允许转包、违法分包。
八、投标文件递交、开标
1.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):2026年8月28日10时00分前
2. 开标时间:待定
3. 递交及开标地点:宝鸡市凤翔区医院六楼院办公室
开标由采购人主持,邀请所有投标人到场参加。逾期送达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,采购人予以拒收。
九、评标办法
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,评审维度包含投标报价、设计方案、售后服务方案、项目业绩、工期保障、样品质量等。评标委员依据投票结果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,确定中标单位。
十、付款方式
1. 项目全部安装完成,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,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95%;
2. 剩余5%作为质量保证金,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、无未解决纠纷的,采购人无息付清质量保证金。
十一、现场踏勘
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,充分了解现场环境、安装条件,踏勘产生的全部费用自行承担。
十二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
1. 项目整体质保期2年,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;
2. 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7×24小时服务热线,接到报修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,24小时内修复故障;同一产品同一故障维修3次仍无法正常使用的,中标人免费更换全新产品;
3. 质保期内每半年提供1次免费上门巡检,对所有标识标牌进行检查、紧固、清洁;
十三、知识产权
中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及定制产品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。中标人保证产品及设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,如产生纠纷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。
十四、违约责任
1. 中标人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,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更换,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,同时中标人按合同总价的5%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;
2. 中标人未按售后服务响应要求履约的,每次按合同总价的1‰支付违约金;售后服务违约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%;累计违约超过3次的,采购人有权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;
3. 中标人转包、违法分包本项目的,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,中标人按合同总价的10%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。
十五、争议解决
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,双方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宝鸡市凤翔区医院
2026年8月21日